
4月15日,由洮南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李某等人尋釁滋事案在洮南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本案系洮南市人民檢察院在積極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依法嚴厲打擊的全市首起涉及農村領域橫行鄉里、稱霸一方的典型涉惡犯罪案例。
檢察機關指控:2005年以來,被告人李某等人把持基層政權、破壞基層選舉,利用家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糾集劉某某等人在青松村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多次隨意毆打、辱罵他人、任意損毀他人財物,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組織非法聚集,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系惡勢力犯罪。本案中被告人均系青松村村民,倚仗家族勢力,恣意妄為。其中主犯李某為達到個人目的,伙同妻子多次組織、串聯村內部分超生戶到政府部門非法聚集鬧事、謾罵,阻攔公務車輛,嚴重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檢察機關在案件辦理中,堅持除惡務盡,對待涉惡“村霸”零容忍。院領導靠前指揮,指派第一檢察部業務骨干提前介入,開展閱卷審查,積極參與案件討論,在發現有可能認定惡勢力犯罪的情況下,及時引導偵查,固定完善涉惡證據。經過檢察機關在庭審中有力地指控犯罪,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某等人犯尋釁滋事罪、詐騙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組織非法聚集罪罪名成立,并分別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七年不等。
該案的成功獲判,不僅有力打擊了“涉惡村霸”的違法行為,肅清了農村黑惡勢力毒瘤,同時,通過重拳打擊“涉惡村霸”,有力推進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向縱深發展,也為洮南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