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規定”是檢察人員防腐蝕、防圍獵的“鎧甲”,可以為司法辦案“保駕護航”今天,小編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三個規定”的有關知識

2015年,中辦、國辦、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臺的《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簡稱為“三個規定”。





群眾(哥哥):老弟,我朋友酒駕那個案子,是你在辦吧,代理案件的律師想請你吃飯,聊聊案子的進展情況。
檢察官(弟弟):哥,這個我不能答應你。如果我與代理案件的律師一起吃飯,私下透露案情,那屬于不當接觸交往行為了。
群眾(哥哥):就是吃個飯,聊聊天,怎么就不當了?
檢察官(弟弟):檢察官私下與律師接觸交往是違反紀律規定的,律師有什么事可以在上班時間來找我們,我們會依法辦理的。

群眾(哥哥):那如果有領導來找你,要你關照下案子,你也像拒絕我一樣拒絕領導嗎?
檢察官(弟弟):當然嘍

檢察官(弟弟):在司法辦案中,直接或者通過他人為當事人請托說情的、要求與當事人或辯護人等利害關系人私下會見的、超越職權對案件處理提出傾向性意見或者具體要求的......一律屬于司法干預活動。

群眾(哥哥):規定這么嚴格!那你們自己內部人問問總沒什么關系吧?
檢察官(弟弟):一樣的哦!哥這你就不知道了,我們內部外部一視同仁,該記錄就記錄,該追究就追究!

群眾(哥哥):聽你這樣說,那我有什么問題有什么情況該向哪里去了解?
檢察官(弟弟):我給你推薦一個網站:12309中國檢察網。這個網站上可以實時查詢案件信息,有不同意見的話,可以提出控告申訴,也可以進行監督,功能很齊全!12309還是檢察服務熱線的電話號碼。此外,檢察院有個12309檢察服務中心,是集控告申訴、案件管理、檢務公開、檢察宣傳等功能于一體的“一站式”服務中心,非常便捷。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人員違反“三個規定”典型案例
1.某縣級市人民檢察院趙某某違反“三個規定”案
2.某市人民檢察院陳某違反“三個規定”案
3.某市人民檢察院金某等人違反“三個規定”案
4.某直轄市人民檢察院王某違反“三個規定”案
5、某縣人民檢察院吳某違反“三個規定”案
6.某市人民檢察院劉某等人違反“三個規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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